「可怕的」經驗法則!
很多時候,在一些事情的處理上,我們免不了會依循着經驗法則。不可否認的,許多的經驗法則後來都成了一些很有意思也很有意義的科學成果。但有些經驗法則卻「語焉不詳」得可怕,而這些經驗法則往往無法與時俱進,最典型的就是一些「傳統」和「禁忌」。現今社會已不像從前,許多東西早已物換星移了,但是還是持續沿用着歷史悠久的經驗法則。沿用很好,如果是有意義的,但時空已有許多不同,而被沿用的經驗法則還是原封不改,也沒有人「研究」「現代版」的內容。弄得所有人,不知所云,也不知所以地「盲從」。另外,教養書籍和文法書籍也是一樣。不管哪種教養的流派,都還是離不開行為主義,但二十一世紀的學術發展已經非常蓬勃,行為主義已經不再是主要的核心概念了,或者說,唯一關鍵的概念,但教養的書籍和說法卻充滿着行為主義的影子。語法書籍也一樣,形式主義掛帥的日子已過去,但市面上流通的語法書籍,普遍都是二十世紀初就承襲下來的內容和解釋,而且往往忽略了語言的多樣性與與時俱進性。總之,我就是對於「語焉不詳」的經驗法則感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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